网购再出纠纷 说好的7天无理由退货呢?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这么一条,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换货。这条新规的加入,无疑让消费者又吃了颗定心丸。可在网购过程中,消费者真的就能随心所欲吗?
前一阵子,曹女士在阿里巴巴网上的一个商家订购了一套真皮沙发,四件套的总售价是4300多元。签单收货后曹女士发现,这套沙发问题百出。
发现问题后,曹女士第一时间与商家交涉,希望退货。可对方却反问曹女士,为何在收货时不好好查验。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总共四件套的沙发,其中一件还发错了货,把另一个买家的货发到了曹女士手上。这些物流方面的问题,卖家根本就不管。
记者查询了相关法规,其中就有这样的描述:出现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等情形超过十五天的,视为经营者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违者可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曹女士是本月二十一号收到货的,距离15天的最终办结期限还有几天时间,她决定再向阿里巴巴的客服投诉商家,希望能够获得合法的权益。(来源:江海明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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